顺德区市政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宣贯会
2016-05-11 18:56:15    点击量: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确保我区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顺利实施。顺德区工程造价管理站于5月9日下午在大良街道办事处礼堂召开了《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宣贯会。我会组织市政施工会员企业代表合共50多人参与这次宣贯会。


    宣贯会特邀税收专家--张中,分别从增值税概述、解读计价依据的调整办法、动态计算工程造价、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相关问题、工程造价和税负五个方面为参会人员解读《2016建筑业营改增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与规则调整办法》;随后顺德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工作人员对营改增项目进行了测算数据分析;最后由高级工程师周军进行了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计价实操应用讲解及演示。


    我会将密切关注“营改增”税收热点,及时向会员企业传达“营改增”政策的最新动态,引导会员企业顺利适应“增值税”新规。

佛山市顺德区市政业协会
2016年5月11日